社论和专刊: 风险管理


KYC 规则正为中国所接受?

中国若要在 2005 年底成功推行其第一部反洗钱 (AML) 法,首要任务是变革银行对客户与员工的管理方式。

鉴于中国现行刑法并未就腐败、行贿受贿、挪用公款与洗钱的关联做出相关规定,中国的立法者正在起草第一部反洗钱 (AML) 法,以打击日益猖獗的欺诈活动。现行法律中有关洗钱的犯罪活动仅包括贩毒、走私、恐怖主义和黑社会活动。

然而,目前的挑战是使金融机构认识到洗钱是一种刑事犯罪活动。中国反洗钱局 (AML) 主任凌涛:“我担心新机制会很难实施,因为(许多员工认为)在洗钱当中没有人是受害者。”

急需解决的更紧要问题:Commerzbank 银行(上海)合规部经理 Bevin Xu:“许多地方银行对‘认识客户 (KYC)’规则不了解,认为它将导致经营成本提高。”

尽管中国的监管机构自 2000 年起就已经禁止银行为匿名客户开设新帐户,但为吸引存款,银行之间竞争激烈,因而每年仍发生许多违规操作。Bevin Xu 还强调:“因为银行处于反洗钱斗争的前线,而不是监管者,所以银行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,不仅要增强其反洗钱意识,还要提高其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。”

鉴于先进的反洗钱趋势监控系统的缺位、客户数据的缺乏以及业务网络的纷繁复杂(这使获得客户与银行之间清晰的关系变得更加困难),因此最大的挑战是改进银行的信息技术系统。

在过去三年里,据估计有 6000 亿人民币(720 亿美元)从中国流向其它国家,其中有 5000 亿人民币(600 亿美元)是通过贪污流失。为扩大洗钱活动的监管范围,中国已颁布了一批行政和金融法规,但这些法规的法律地位薄弱,致使其不能有效地执行反洗钱活动。

检验中国反洗钱工作成效的方法之一是可疑交易报告 (STR)。根据 2005 年 7 月中国公布的第一份反洗钱报告:在整个 2004 年,黑龙江省未记录任何可疑交易报告,但该省在同年却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金融丑闻 – 中国银行分行的一名职员挪用了约 10 亿人民币 (1.23 亿美元)并成功地将其转移到国外。- B. Zhang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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